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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刚才呢,”迈克思·费德勒说,“应该告诉我你还要去别的地方,我可以等。你的腿现在怎么样了?还可以,对吧?”
“你说这是怎么回事,是人们又对电视剧感兴趣了吗?我是偶然发现的——我讨厌那个电视剧,可我正开始看A.A.费尔<a href="#zs4" id="zhu4"><sup>[4]</sup></a> 的书,然后认定,天哪,这家伙还真能写,我们来看看他以自己的名字发表的作品什么样吧。结果很棒,节奏明快,又活泼,一点也不像那个电视垃圾。”
猜我遇到了谁。
我们进行了一段愉快的对话,就是我买下这家书店时心中期望的那种。她离开之后,那个名叫麦琪·梅森的老嬉皮带着她挖到的宝物过来,写了一张两百二十八块三毛五的支票给我,是她买的十二本书价钱外加税的总数。“希望拉菲兹能从中抽到提成,”她说,“我经过这家店足有上百次了,今天看到它我才进来。这只猫真棒。”
走到门口时,有一辆出租车经过,我可以冲过去吹口哨叫住它。不过在这种夜晚,出租车应该不难叫。所以我打算慢慢来,用正常速度走上人行道,举起一只手,招了一辆出租车。
的确,但热情洋溢的梅森小姐是怎么知道的呢?“谢谢,”我说,“它工作也很认真。”
我关上夹层、壁橱,抓起公文包,出了公寓,锁上所有的锁。解释起来倒比实际去做更耗时间。我十点三十分到公寓,换衣服和整理装备之后再回到街上时,才十点四十五分。
从她进来后它就没有移动位置,只是在她跟它咕哝时稍稍整理了一下仪容。我的讽刺是无心的——它现在工作就很认真,为巴尼嘉书店维持着一个完全没有老鼠的生态系统——不过反正她没听出来。她向我保证,她对工作中的猫满怀敬意,然后走出去,提着两个购物袋,笑得春风满面。
手套也一样。以前我习惯戴橡胶手套,就是洗碗戴的那种,我会把手掌的部分剪掉以便透气,可是现在有那种很棒的一次性手套,用后即弃,用塑胶薄膜制成,轻得像皮革,凉得像小黄瓜,而且几块钱就可以买一卷。我撕下两枚手套,把其他的放回去。
她刚走到门口,我的第三个顾客就走过来了,脸上带着一抹微笑。“拉菲兹,”他说,“给猫取这种名字真妙。”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小偷也不例外。我拿起一串凿子、探针,以及奇形怪状的金属条,放进裤子口袋里。又把我那支大小和形状像钢笔一样的手电筒塞进外套内侧的口袋。我不必藏着手电筒——遍布城里的五金行都有卖,而且有个手电筒也不犯法。不过带着小偷工具一定犯法,光是持有我的这点收藏品,就足以让物主去纽约州北部度个长假,而且还免费<a href="#zs1" id="zhu1"><sup>[1]</sup></a> 。所以我会把这些东西锁起来,手电筒也放在一起,免得到时候忘了。
“谢谢。”
开工的理由就更多了。
“而且很适合。”
今晚看起来没机会用到这本护照,所以我没去动它。我也没动里面藏的现金,因为同样不需要。上次我数这笔钱时,大概只剩五千美元了,不算多。理想的状况是,我应该保持一笔两万五千美元的应急用现金,而且定期补满这个数目,可实际情况是我会闷头忙这忙那,等到发现时,这笔钱已经见底了。
他到底是什么意思?A.J.拉菲兹是一本书上的人物,而这只猫则是养在书店里,但仅仅这样,并没有让这个名字比昆奎格或艾若史密斯之类的更适合。不过A.J.拉菲兹同时是个绅士雅贼,一个业余的小偷<a href="#zs5" id="zhu5"><sup>[5]</sup></a> ,而我自己也是个小偷,虽然是职业的。
我从没用过那本汤普森护照。这护照我已经办了七年了,再过三年就要到期了,即使到时候我还是没用过,我可能还是会拿去换本新的。没机会使用不会让我感到困扰,就像战斗机飞行员不会因为没机会使用降落伞而困扰。我知道如果需要,就有一本护照放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