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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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你是纽金特,或者随便哪个有合法权力出现在纽金特公寓的人,三更半夜如果门铃响起,你也许决定应门也许决定不理它。不过如果你没上前开门或者至少看一下猫眼的话,你会把自己锁进浴室吗?
我从一个房间走到另一个房间,就像乡绅骑马巡视自家的地盘。不过做这事有个方法。很久以前,我在东六十七街一所高档公寓的客厅偷东西时,公寓的主人已经躺在另一头的卧室门口死了。他是死于——我不得不说——非自然因素:有人谋杀了他。警察偏偏就在我忙着拿东西的时候出现,毫无根据地将我列为最可能的致死原因,害我折腾了很久才洗清罪名。
你不会。
我放下购物袋,戴上一次性手套。我拿着那个细小的手电筒,结果不小心掉在了地上,于是一边诅咒黑暗一边趴在地上摸索,终于找到了。我按亮手电筒,然后站起身来借着那道细长的光线在公寓里转了一圈。确定每扇窗户的窗帘都拉上后,我打开几盏灯,再次谨慎地巡视这块领地。
因此如果有人反锁在里面,肯定是个不属于这里的人,而且必定会摸黑在里面闷上半个小时以避人耳目。我这会儿只要闪身出门回家,让这位神秘访客继续保持匿名。藏在里面的人肯定知道我的存在,如果我一走他——或者是她;上帝啊,说不定是多尔·库珀正打算开始她的第三职业——便可以从容地开始他(或她)的美好时光。这里有银器,外加装在风车小罐子里的三十几美元,还有或许是被我误看成赝品的克洛普曼钻石。
天哪,这感觉太棒了!脉搏加速,指尖刺痒,胸膛放松,不过这可远远不足以描述我在这种情况下的感觉。我跟卡洛琳说过这种刺激和亢奋,但其实远不止于此。满足感包围着我,似乎这就是我存在于世的理由。我是个天生的贼,现在正在做贼,原先我怎么会想到要洗手不干呢?
我在公寓里转了一圈,关掉所有的光源。很快整个屋子里除了玄关的顶灯外全部暗了下来。最后我熄掉了那盏灯,打开前门把头探出走廊。
我拿着购物袋跨过门槛,进入破门而入的阶段。我用身体把门撞上,阻断了来自走廊的光。现在我所站的地方黑漆漆的,安静得像一座坟墓。
然后我又缩回来,把门关好,蹑手蹑脚地穿过黑暗的公寓,连笔状手电筒都没用。我无声地慢慢走回客房,站在那里连大气都不敢出,等着浴门打开。
除此之外,无声警铃对屋主来说也很麻烦。既然它没声音,也就没法提醒你应该按下密码。过了一段时间你自己便忘记了,于是保安人员会在你忙着调台看列诺或雷特曼脱口秀时登门造访。这种事情只要发生几次,你就会连警报密码都懒得设了。
十分钟过去了——这可能是我这辈子最长的十分钟。时间一分分爬过,浴室里显然没人。
如果唯一的警铃是无声型的,贼就不知道它的存在——毕竟,这就是警报的目的所在。于是贼就会做他该做的事,如果他是瘾君子或者其他什么人的话,也很可能会在武装保安出现之前就离开了。就算交通不拥挤,警方做出回应也需要些时间,当然如果堵车的话就不用再往下想了。
那门为什么要上锁?
问题在于,目前几乎没有人安装无声警铃——除了将它当作后备系统。安装防窃警铃的目的在于把贼挡在门外,而不是等贼上门再伺机抓住。说来还真汗颜,窃贼通常只想轻松捞钱。他们对这个行业没有使命感。万一破坏了系统,听到昭告天下的警报声,大多数贼就会夺门而去。有的人——包括打破窗户或者踢门而入的瘾君子和小混混——会花几分钟顺走一台收音机或者翻翻梳妆台的顶层抽屉,然后离开。
里面是什么?
呃,这一点其实我无法确定。还有一种叫无声警铃的东西。打开门后没有警告性的哀鸣,除了天籁之声外没有半点动静。键板藏在某个地方,但是你不知道要去寻找,于是四十五秒钟后,一切都晚了,因为此时警铃已经通到了保安公司的办公室,他们会在你往枕套里塞珠宝的时候携枪现身。
还不就是那些东西,我告诉自己。一个洗手槽、一个浴缸,也许还有一个淋浴间。一个马桶。一个医药柜。回家去吧,我催促自己。不管里面是什么,让它们待在那里好了,谁在乎?
没有警铃。
我在乎,显然。
我深吸一口气,转动门把,然后打开门。
因为我打开灯之后——为的是至少可以看清自己在干什么,虽然我无法合理地解释我的动机——立刻双手双膝着地,开始研究这该死的锁。这是一把很普通的锁,就是你上厕所时为防止别人进入而拉上的门闩。没有掣动闩、没有钻针,其实什么都没有,就是个你在门后拉动时会左右移动的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