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嬉皮士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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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人微笑着,我们也报以微笑。母亲笑得真诚而迷人,因为我们俩的到来,店里似乎变得明亮起来。
这幅画打动我的地方是它的真实性。每一处细节都像照片一样精确,但画中的场景却如梦似幻。我喜欢画中女人的样子:铅笔裙、纽扣衬衣,在纷飞的纸片中泰然自若、端庄高贵。
母亲沿着货架慢慢地走着,每个颜料管都摸一遍,那些颜料,哪怕是不喜欢的或买不起的,也要逐个看一看。绿松石色、胭脂红色、烧赭石色、藤黄色……一管管颜料被细绳吊在货架上,崭新的颜料瓶光滑如镜。“颜色不一样,价格也不一样,因为原料不同。”母亲对我解释道。画笔是由尼龙或动物毛制成的,不同的材质有不同的用途,都很贵。画笔的笔尖都套着塑料套,新笔的笔尖都用胶固定住了,很硬,使用时需要用水泡软泡散。母亲每次画完画,都会把笔洗干净,再将笔毛拈成尖状,这样一来,笔尖干了之后就能保持形状。
画这幅画时,母亲坐在桌前,用的是一支自动铅笔和一块橡皮,还有她的手掌根,在画的过程里母亲时不时地会吹掉纸上的墨粉和橡皮屑。我喜欢铅笔在纸上发出的沙沙声,喜欢听母亲画画时平缓而悠长的呼吸。她是带着好奇心在作画,而不是自视为画的主宰,似乎她并非落笔之人。
当天,母亲买了一管煅棕土色的颜料,她在收银台前把账一次结清了。她没拿包装袋,而是将颜料握在手心里,一路走到汽车前。
“我喜欢她的头发,”我说,“我喜欢她的裙子。”我怎么看都看不够画中的女人,我想变成她那样,或者让妈妈变成她那样。
接着我们又去了毕兹咖啡屋拐角处的书店。书店的主人坐在桌子后面跟母亲说话,我能看出来,这个人很有智慧。他上了年纪,留着胡子,眼睫毛很长,就像邋遢状态的耶稣。我想吸引他的注意力。
母亲的作品集里都是她的画作,每一张都包裹着塑料纸,把它称为“作品集”会显得很有档次。我喜欢一页页地翻看里面的画,享受那种沉甸甸的感觉。在一幅铅笔画中,一个女人坐在窗边的办公桌前,一阵风吹过,她的头发像扇子一样绽放,桌上的白纸飘飘扬扬,仿佛纷飞的白蛾。
“我爸爸是史蒂夫·乔布斯。”我对他说道。我本不应该告诉外人这件事。母亲看着我,呆住了。还好,我们俩是店里仅有的顾客。
她想当个好妈妈,同时希望能成为一个成功的艺术家,每次搬家,她总会带着两本大册子:一本是我出生以来的影集,另一本是她称为作品集的画册。影集是我很希望她扔掉的,因为里面有我光屁股的照片,而那本作品集,我却非常担心她会弄丢。
“哦?”那个人答道,把眼镜推到额头上。
莲蓬头下,她抱着我,我依偎在她怀里,哪次都分不清我俩究竟谁先洗谁后洗。
“是的。”我说道。我的话犹如树叶上闪亮的水滴,成功地吸引了他的注意力。“还有,我是世界上最聪明的女孩儿。”
我跟母亲一起淋浴,溅到墙上的水珠又沿着墙流下来,水珠就像动物一样,或缓或疾,蜿蜒而下,留下一道道水痕。淋浴间封闭而阴暗,铺着瓷砖,挂着帘子。母亲打开热水阀时,我们俩会一起大喊“毛孔开啦”;打开冷水阀时,我们就喊“毛孔关啦”。母亲跟我解释说,毛孔是我们皮肤上的小孔,它们热胀冷缩。
埃伦一家
“那是树根,不是树干。”母亲解释道,“它们的劲儿很大,能把水泥顶开。”
一天下午,母亲来接我放学。她对我说:“咱们去埃伦(Ellen)家游泳。”
家门口的大街两侧,胡椒树低垂枝丫,粉红色的果实抬手可得,放在手里一捏,就“啪”的一声裂开了。胡椒树叶的形状跟动画片里的鱼骨头一样,在风中轻轻摇曳。鸽子咕咕地叫着,像跑调的木管乐器。树干旁的人行道上,地面偶有隆起和裂缝。
我一听,喜忧参半:喜的是能去游泳了,忧的是——埃伦家是天体主义,游泳时都是裸体的。
和母亲相依为命
“我非得去吗?”我问道。
“我会是你认识的人里最重要的那一个。”他接着说道。
“我得多跟成年人聚聚,不能老守着你。”母亲答道。其实她也不是真喜欢埃伦一家,但她的朋友里没有人办聚会,而埃伦一家是实打实向我们发出邀请的。
“说得好像他是达斯·维德<a id="jzyy_1_26" href="#jz_1_26"><sup>(4)</sup></a>似的。”母亲后来给我讲《星球大战》时,又提到了这件事。
在前往埃伦家的路上,汽车收音机里说着臭氧层损坏的事,说臭氧层破了,变得越来越薄。我一边听着,一边想象:在天空的最高处有层被撕裂的薄纱,没有它的保护,我们都会被太阳晒死。
“我是你爸爸。”他说道。
埃伦家的房子很大,是木瓦结构,老式的帕洛阿尔托住宅风格,占地很大,树也很大。房子内部很宽阔,棕黑色调,角落里放着箱子,窗玻璃很脏,窗台积尘。泳池是呈蓝绿色的长方形,位于大院子里,四周一圈高高的黑色围栏——我松了口气,这样街上的人就看不到里面的情况了。泳池四周,光屁股的大人有的坐在不太协调的椅子上,有的坐在泳池的混凝土边缘,放眼望去,白花花一片。他们说着话,偶尔把手脚探入池水里。女人下水时,动作很慢;她们先是摊开手探入水面,然后僵直地进入深水区。
我那时才3岁,哪里知道这些。
“你穿泳衣吗?”我问母亲。
“你知道我是谁吗?”他把挡在眼前的头发撩到一边,问我。
“不打算穿。”
当时,我和母亲租住在门罗公园(Menlo Park)橡树林大道(Oak Grove Avenue)的一栋房子里,在法庭结案之后苹果公司上市之前,父亲来家里看过我一次。我其实不记得那次来访了,但那是我在俄勒冈出生之后第二次见到他。
“求你了,穿上吧。”
这起诉讼案在父亲律师的催促下,于1980年12月8日正式结案。母亲起先很纳闷:为什么打官司拖了好几个月,结案却如此积极?四天后,苹果公司正式上市,一夜之间,父亲的身家超过2亿美元。
“丽莎,你怎么跟你外祖母似的,要是那样,我就是唯一一个穿泳衣的大人了,多怪啊。”
这起案子的编号是239948,原告是圣马特奥,被告是我父亲,案卷现以微缩胶片的形式保存在联邦高等法院。在判决书上,父亲用小写字母签名,这是他后来的签名里较少使用的一种版本。母亲的签名紧凑而扭曲,她一共签了两次名字,一次在签字线下面,一次在线上。其实她还签了第三次,但刚一落笔就画掉了,如果签上的话,会位于所有签名的最上方。
“就算为了我,你也穿上吧。”我说道。看到她的身体穿着衣服,我心里会有安全感。
于是法庭要求给我做DNA测试。这是一种新的测试方式,取的是血液而非口腔黏膜细胞。母亲说,护士在我的胳膊上找不到血管,就拿着针管乱扎一气,我大哭不止。父亲当时也在场,因为法庭要求我们同时到医院做检测。在候诊室里等待结果时,父亲和母亲都对彼此保持了克制。结果出来了:我和父亲的血缘相关概率高达94.4%,是截至当时医院所能检测出的最高值,我被证明是父亲的亲生女儿。法庭判决父亲偿还6000美元的福利金,并要求每月支付385美元的子女抚养费(后来,他涨到了每月500美元),还要为我支付医疗保险,直到我年满18岁。
“好吧,”她答应了,“为了你,我穿。真是老古董一个。”
1980年,我2岁时,加利福尼亚州圣马特奥(San Mateo County)的地方检察官为子女抚养费一事起诉了父亲。检方想让他支付子女抚养费,并偿还地方政府拨付给我们的救济金。这起诉讼是由加利福尼亚州政府代表我母亲发起的。父亲却否认他是我的生父,在宣誓做证时说自己不育,并指称我的父亲另有其人。随后法庭调取了父亲指认的那个男人的牙科及医疗记录,发现并不匹配。他的律师辩解说:“在1977年8月至1978年1月,原告与某一位或某几位男性发生关系,被告对这些人的信息一无所知,但是原告都知道。”
嬉皮士任由灰尘积在角落,家具旧了也不换新的。他们说话时,两个辅音之间的那个元音会拉长下垂,仿佛晾衣绳上的湿被单一样,比如:“Heyy there”。他们宣扬自由主义,但不是正常的自由主义,而是随性而为、自甘堕落。我坚信,要是我们跟嬉皮士混在一起,那么,无论是怎样的解脱感、未来的光明与快乐(我在别人身上看到过),最终都会消失,会被吞噬,会深陷泥潭。母亲跟嬉皮士套近乎,是因为她很孤独。有人交往陪伴,总比孑然一身要好。有时候她渴望离我远一点儿,变得更自由一些。但嬉皮士令我却步,每当她要与他们厮混,我就会变成保守的老古董,变成母亲的护卫和看守。
我1岁时,母亲在大学剧院(Varsity Theatre)找了一份服务员的工作。大学剧院位于帕洛阿尔托,是一家艺术剧院,同时也是一家餐馆。她还在附近的市中心幼儿园为我找到了价格便宜、服务优质的日托。
但我们认识的绝大多数嬉皮士都是无害的,甚至是倒霉的。有时候,我会问母亲关于某个嬉皮士的事。几年前,她跟那个人交往了两个月。他明确地跟她说,如果想继续交往下去,就得弃养我。嬉皮士之间的相似之处有目共睹——拉长下垂的元音、颜色单调的衣服、呆滞无神的双眼、没有正式工作……通过提及这个人,我希望能让她明白:她看人的眼光很差。
“可周围没有别人,”她答道,“我能怎么办——敲盆子、敲碗吗?”
其实我们谈的并不是嬉皮士,而是我小时候她对我的来去的举棋不定。直到现在,我仍能感到她对逃离的渴望——离开我,离开与我相依为命的生活。而我则想要让她感到羞愧和忏悔。
“小时候,你应该多让我在嘈杂的环境里睡觉。”我说道。
“他很差劲。”我说道,“你那个嬉皮士男友,我恨他。”
后来我责怪她,说她使我变得难以在有动静的房间里入睡。
“‘恨’这个词太严重了,丽莎。我觉得你不是恨他。”母亲顿了顿,继续说道,“但我听说,在跟我分手之后,他还跟一个养狗的女人交往过。她很爱自己的狗,他却对她说,要想继续交往,就得把狗扔掉。你能相信吗?他总会找到对方最珍重的东西,然后要求对方为了他而将其抛弃。”
“你哭,我也跟着你哭。那时我太年轻了,不知该如何是好,看到你伤心,我也一起难过。”谈起那些年的经历,母亲如此说道。这些似乎都不是很好的事情,杂糅在一起,发生在我们身上。但不管怎么说,我觉得幼年的经历使我变得更能体谅他人,有时候甚至能和对方感同身受。父亲的缺席使得母亲的种种选择显得更加荒唐欠妥,犹如黑色幕布前上演的一出荒诞剧。
但我还是恨他。
一直到我两岁之前,母亲都靠帮人打扫房子、在餐馆当服务员来添补家用。父亲一点儿忙都不帮,外祖父和姨妈也只能略尽微薄之力。有名牧师的妻子在教堂里开了个日托中心,母亲在里面找到了一份帮人看孩子的工作。还有几个月,我们住在一栋提供给考虑领养小孩的女性的房屋里,这个住处还是母亲在一个公告牌上看到的。
艾达·埃伦(Ada Ellen)身材削瘦,精灵古怪,声音尖细愉悦,蜂蜜色的皮肤,绿色的眼睛,留着长长的金色鬈发。她只有五岁,比我小两岁,但老成很多,或许是她在家里接受教育的缘故吧。当天,我们俩都穿着泳衣。
在母亲怀孕期间,父亲正忙于研发一款新电脑,后来这款电脑被命名为“丽莎”(Lisa)。它是“麦金塔”(Macintosh)电脑的前身,是第一款主打大众市场的个人电脑,配有像大块奶酪一样大的鼠标,有内置软件和标有LisaCalc和LisaWrite标签的软盘。但由于价格昂贵,“丽莎”成了一款失败的商业产品。父亲又转去组建新的团队,用Mac系列取代并颠覆了它。后来“丽莎”电脑停产,三千台余货在犹他州洛根市的垃圾填埋场被付之一炬。
我们俩跳进泳池玩了一会儿,然后爬出来,走进屋里,在黄褐色的洗衣机旁拿毛巾擦干身子。这里离大人们很远。
几周之后,母亲带着我住进了她姐姐凯西(Kathy)的家里,位于加利福尼亚州南部一个叫爱德怀特(Idyllwild)的小镇上。母亲仍然靠着救济金生活,父亲既不来探望我们,也不肯出子女抚养费。我们在姨妈的家里住了五个月后搬走了,从此开始了不断搬家的生活。
“嘘……”艾达示意我不要出声,接着从毛巾里拿出一包水果味口香糖。我很奇怪她是怎么搞到的,因为我们俩的父母都不准我们吃口香糖。
在我的出生证上,母亲把他们俩的姓氏都写上了,但我随她的姓:布伦南。母亲在出生证四周的空白处画了一圈空心的星星。
我们俩从裸体的大人们身旁溜过,蹑手蹑脚地越过石块和有尖刺的草地,来到院子中央的灌木丛,藏在后面。我疾步而行,在一丛丛尖草和石块之间寻找平坦的泥土地面落脚。这片灌木叶子不多,凑合能把我们俩挡住。我们把银色包装纸剥开,一片接一片地嚼着口香糖,把这些表面上沾着一层粉的口香糖当成了糖果。一片片牙齿颜色的口香糖在我们嘴里鼓鼓囊囊。
“因为他本来就是你父亲。”母亲答道。
“你们俩在那边干什么?”母亲朝我们喊道。
“可是他不承认是我的父亲,你又为什么要让他帮忙取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