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动身吧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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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秘密。”我对学校里的几个新朋友说道。我故意悄声,让他们以为我是不愿说出口。我觉得,要想达到预期效果,关键就是轻描淡写。“我父亲是史蒂夫·乔布斯。”
吃晚饭前,我们俩在钢琴上合奏《心灵》<a id="jzyy_4_114" href="#jz_4_114"><sup>(24)</sup></a>。我想,这可能是我们唯一都会的一支曲子。琴声在空旷的大厅里回荡。
在罗恩的催促下,母亲带我去警局采集了指纹。一个男警察捏着我的手指,先在黑色的印油里蘸了蘸,再将其按在一张纸上。为了精确地采集指纹,需要把手指肚来回滚一滚。我的手指很细小,每次他抓住我的手指在纸上按,我都有点疼。指纹采集好了,纸上留下了数个指肚纹路。母亲解释说,那就是我的指纹,全世界独一无二。她说,我的指纹是螺旋样的,又称“簸箕”。接着她给我看了看她的指纹,她是同心圆样的,像山脊线似的。
上床之后,我尽量多等了几分钟,在蟋蟀喧嚣的黑暗里积攒勇气,然后走出卧室,走到父亲的床尾,装哭。或许这是从电影《安妮》<a id="jzyy_5_114" href="#jz_5_114"><sup>(25)</sup></a>中学来的——小女孩如何讨好脾气暴躁的男人。我穿着睡衣站在地上,低头看着床上的父亲。我知道该利用好身为小女孩的优势:要想唤起他的爱心,就得表现得弱小无助。对他而言,如果想和别的父女一样亲近,就得爱我才行,并且,他的床也比我的床舒服。
母亲上高中时,学校里有个女生被人掳进一辆白色无窗的货车,手脚都被绑了起来。出城之后,绑匪到加油站加油,她借机打开车门,才逃出魔爪。我隐隐约约地知道,由于父亲的关系,我也可能被人绑架。可是,因为他不在我的日常生活中,所以我遭绑架的可能性似乎有些小,同时又颇为刺激。
我进屋睡觉之后,父亲就戴上一副大耳机看电影。这时,他摘下耳机看着我。
“以防被人绑架。”罗恩解释道。
“我做噩梦了,”我撒谎道,“我能不能跟你睡?”
在学校里,我不可以提及父亲。
“行啊。”他答道,指了指离电视机较远的一侧。我跳上床,枕头被我的脑袋压陷,仿佛里面装的是空气。
“并不是父母单方面选择了孩子。”母亲对我说道,这肯定是佛教的理论。“据说,孩子也会选择父母来投胎。”我“评估”了一下自己的投胎选择:父亲遥不可及,像闪烁的碎镜片一样;母亲如影随形,却咄咄逼人。或许的确是我选择了他们。如果让我再选一次的话,我还是会选他们。
我的要求似乎并未唤起他的爱心,反而是种打扰,我希望日子长了能有改观。然而,他并非我想象中的那种父亲。的确,他的家里有电梯、钢琴、管风琴,他富有、出名、帅气,可美中不足的是,跟他在一起时,我明显感觉到精神上的空虚,那是一种莫大的孤独感——楼梯位于厨房后面,却没有灯;风从阳台吹进来,而阳台摇摇欲坠。我想要的都有,却无法乐在其中,就像豪华宴会上的一道冷饭。
“哦,这样啊。”约翰逊老师应道。从那之后,她再也没要求我起立宣誓。
早晨,他快速地晃我的肩膀叫我起床,“起床了。”他说道。
“我是佛教徒。”我答道。母亲说过,她和父亲都信奉佛教。
我穿上衣服,借着他为出门做准备的空当,四处探索了一下。我推开他卧室里的一扇门,探头看了看,原来是个衣橱。一排西服整齐地挂在衣架上,袖口在一条水平线上。跟他的房子不同,他的衣服都是精挑细选的,崭新而且昂贵。所有袖子都一般齐,绝无参差。我把手伸进袖口里摸了摸,衣料是那么轻软,仿佛把手置于缓缓的溪流中一样。
“你为什么不效忠宣誓呢?”有一天,约翰逊老师问我。
“英格丽·褒曼<a id="jzyy_1_115" href="#jz_1_115"><sup>(26)</sup></a>太漂亮了。”接下来的那个周三,我们一起看《卡萨布兰卡》<a id="jzyy_2_115" href="#jz_2_115"><sup>(27)</sup></a>,他如此说道。“你知道吗,她从不化妆,真是天生丽质啊。”
得知这件事之后,我也不再起立效忠宣誓了。
我喜欢英格丽·褒曼的嘴唇,平滑且饱满,嘴角探入脸颊。我喜欢她的口音,喜欢她走路时轻摆的样子。父亲对美女的评判标准是全无雕饰,但回想起来,我觉得她至少是涂了睫毛膏的。
我问她这其中的缘故,她告诉我:“因为我是耶和华见证人<a id="jzyy_1_94" href="#jz_1_94"><sup>(13)</sup></a>。”
我却觉得,美女应该涂口红、化妆,穿着漂亮的衣服,涂长指甲,用发胶做发型。
此前我对效忠誓言<a id="jzyy_1_93" href="#jz_1_93"><sup>(12)</sup></a>一无所知,所以,当全班第一次起立宣誓时,我只是张了张嘴,滥竽充数。我发现,全班只有一个女生是坐着的,但她似乎不是忘了起立,而是坐得理所当然。
每当他谈起别的女人的美丽之处,听他语带向往地说着金发或美胸,看他做出捧的手势,似乎在掂量胸部的重量,我就会有种怪异的感觉。他谈到美女的时候,品评的全是种种脱离生命的细节,而非人的行为举止。
新学校的教学楼是西班牙风格的单层建筑,灰泥墙、拱门和院子都是脏兮兮的。教室之间的走廊是露天的柱廊,地上铺着亮闪闪的水泥方砖。下雨的时候,积水就灌进院子和学校后面的围栏操场。我的老师是约翰逊女士(Miss Johnson),她是位年轻的女老师,我们是她带的第一批学生。她的金发沿脸颊垂下,刘海则是内弧形。她笑起来的时候,腮上会鼓起圆弧,仿佛嘴里含着好吃的东西。
如果我个子高、金发、大胸,他就会爱我了吧?这些特点我以后也会具备,虽然是痴人说梦,但我总会有这样的幻想。
我的父亲是乔布斯
“你知道吗,我听过英格丽·褒曼的一件事,很震撼。”他说道,“但那是个秘密,不能外传。”
每当她这样做,都会触怒我。现在,我对她越发挑剔。我发现她走路时带点内八字,她的小脚趾外侧结了黄色的老茧,那些老茧坚硬且锋利,垂直于脚底板。她往沙拉里放了太多啤酒酵母,闻起来像灰尘密布的房间,而她做的蛋糕也总是塌的,因为她性子急,冷却时间太短。我曾经喜欢她咀嚼时鼻尖耸动的样子,还喜欢坐在她的腿上,听她咀嚼时发出的镰刀割草似的声音。但现在,我觉得这些都奇怪且不正常,我相信,由于以上种种原因,她也只能与罗恩这种档次的男人交往,她配不上我的父亲。继而我认为,她失败的感情经历完全是咎由自取:她不够漂亮,因而不可爱,也不会惹人怜爱,甚至还可能把我也抚养成那样。
这时我们已经看完《卡萨布兰卡》,他把最后一张碟片放入影碟机里。
撕完后,她转过身来,冲我们耸了耸肩膀,得意地歪着脑袋,扬了扬眉毛。她知道这让我和罗恩愤怒且沮丧,但她却自鸣得意。在撕掉自己的照片后,她总是做出如此反应。
“我发誓,我绝不会跟别人说。”我许诺道。
“我看看。”我说道,从她背后探过手,想要取照片,但还是慢了一步:她把压在腿下的那些照片拿出来,撕作两半。
“我有个朋友,”他开始讲了,“他爸爸是个电影制片人。他小的时候,英格丽·褒曼到他家去过。他家有个泳池,她就躺在泳池边的椅子上。”
母亲深信,摄影师的核心视角就在其拍摄的照片中,好的照片意味着罗恩抓住了她的美,甚至是她的灵魂,丑的照片则证明他没有发现她的美,不懂得欣赏她,甚至不爱她。
父亲蜷在靠近电视机的床侧。他在谈论八卦和秘事时,往往更有文采,语速也更快。
罗恩把洗好的照片装在纸质信封里拿了过来。他刚进门,母亲就一把夺过他手里的信封,跑到沙发那里,坐下来翻看。我想抽几张来看,罗恩也想抽几张看看,但母亲蜷着身子把相片护在自己的怀里,一边看,一边把不喜欢的抽出来,塞到腿下面压着。
他继续说道:“原来,英格丽·褒曼喜欢光着身子晒日光浴。我那个朋友,他那时还小,他的卧室就对着泳池,他能在卧室里看见她。接着,她就,嗯,她……”
“会的。”母亲答道。
他的声音越来越小,我则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完全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你为什么不离开他?”第二天,我问母亲。
“总之,”他继续说道,“最后,高潮的时候,她抬头看见了他,正好看着他。”
罗恩不在这里过夜时,我就跟母亲睡在她的床上。其实我更想一个人睡在这张床上。
“噢。”我应道。她在干什么?他看见什么了?她为什么光着身子?“我那个朋友,跟我是同龄的。”他补充道,似乎在澄清什么。“总而言之,对他来说,那场面简直太香艳了。”说着,他摇了摇头,又低下头,脸上挂着微笑。
“回来啊,”罗恩喊道,“再拍几张吧。”
随后几年的时间里,他对我重复讲过好几遍,每次都说自己听到了一件精彩绝伦的事、一个大秘密,却忘了自己跟我讲过。
母亲跑进了卫生间,我则躲在了墙后面。
大概在那段时间,我有了零花钱(每周5美元)。我买了一支藏青色的眼线笔,并将它带到了父亲家里。一天早上,上学出门前,借着他在外面等我的空当,我进了卫生间,伏在洗手池上,离镜子近一些,开始描眼线。
“罗恩,够了,”母亲说道,“不拍了,可以吗?”
“快点。”他站在外面的阳台上,把着纱门。
我知道罗恩是个好人,他的摄影技术很好,没有歹心,还很大方。他给我和母亲买了两条金项链,她的粗一些,我的细一些,均是鱼脊形的双套链。他拍了很久,还对我们俩的反对置若罔闻,最终惹得我们生了气,把他拒之门外。现在,他又追到厨房里来了,一面是母亲和我,一面是急于拍照的他。我们对他冷眼相看,他却打开了闪光灯。
“马上就来。”我应道。眼线笔有蜡质成分,不像铅笔在纸上那样容易画。我怕画得太深,所以下手很轻,几乎察觉不到。我听母亲说过,淡妆的女孩才是最好看的。看到我化了妆,他就会意识到我是个成熟的小女人。一想到这个,我就心烦意乱,连手都抖了起来。
在跟我和母亲相处时,罗恩总是过于坚持己见。母亲说他“犟得很”,仿佛只有极端的重复才能使人注意到他的存在。
我走到门前,问他有没有注意到我的眼睛跟以前不大一样了。
开始时,他是抓拍,后来就让我们为他摆造型。我脸上的笑容都快僵住了。
他俯身看了看,说:“没有。”
“别动,”他边说着边按下快门,“很好。”我们家没有相机。
“好吧,”我说道,“你应该能看出来的啊。”
一天,正当我和母亲在厨房里时,罗恩来了。家里的厨房正对正门,他一进门,就举起了手里的相机。
“看出什么?”
几天过后,我在一本杂志里看到一张图,或许是盖尔斯或Jordache的牛仔裤广告,图上有位女郎,她留着蓬松短发(或许是湿的),在空中跃起。她在半空中双腿劈叉,身下是黑色的沥青。她身穿T恤,砂洗的牛仔裤,我也想成为跟她一样的女孩儿。
“眼线,”我答道,“我画了眼线。”
“我就知道你在偷看,”她说道,“快去睡觉。”说罢,她走过来把门掩上了。
“去洗掉,”他生气了,不由分说地命令道,“马上。”
母亲转过身来,发现了我在偷看电视。
安全感
电影里,一个女人身穿破旧黑衣,头发像谷穗一般,戴着好几条项链。越看,我就越想变得像她一样。
“看那边的天空,”母亲对我说道,她正开车载我们回家,“漂亮吧?”我眼角一瞥,只见半空的电话线上方有一团艳粉色的云彩,路边梧桐树的叶子闪烁着金光。
我们入住不久,一天晚上,母亲租来《神秘约会》<a id="jzyy_1_91" href="#jz_1_91"><sup>(11)</sup></a>,在新电视机上看,但她不准我看。在此之前,我们住的地方都没有电视机。她让我上床睡觉,我却悄无声息地掉了个头,把门敞开一条缝,隔着沙发偷看。
“还行。”我应道。
我们的新家是位于一栋房子后面的公寓。我们原先租住的房子就够小了,新家比老房子还要小一半,但房间一样多,就像儿童游戏房似的。房子里铺着木地板,在我们入住之前,房东将其重新打磨上漆。地板呈干草黄色,闪闪发亮,仿佛沾了水。在此之前,我们住的地方都是满屋地毯。母亲一见到这地板就欣喜若狂,这让我颇为诧异,她在新房间里把我的儿童床安装好。
母亲对色彩的感觉很敏锐,而指认色彩也是我们俩的交流方式之一,她开车带着我四处转,为我指出各种颜色。她跟罗恩分手了,起初我如释重负,觉得终于摆脱了他,母亲又属于我一个人了,但现在我不那样想了。他在的时候,我觉得他挺烦人,现在他不在了,我倒有些想他了。罗恩跟我们母女俩不同,他是个花样百出的人。他一走进家门,家里的气氛就会变得不一样。男人带来生机和活力,身在其中时觉察不出什么,等他们离开了,生活里就没了趣味和惊喜,变得平平淡淡。我和母亲没有钱,旧金山的餐厅和博物馆我们都消费不起。
罗恩认为我就读的那所私立学校过分强调素质教育,基础教育不扎实。他说服了母亲,于是,我们搬到了帕洛阿尔托学区,以便我在这里的公立学校上学。
现在,坐在行驶的汽车里,她想让我看云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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