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经济和德性整合的历史形态——儒家经济思想和现代市场理性的建构 (第3/5页)
唐凯麟;曹刚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愛看小說網2kantxt.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儒商内部管理的伦理原则归纳起来主要是“和”与“仁”。“和”是处理企业内部各方面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原则,其基本要求就是企业内部的各个方面、上下左右之间都要团结协作,和衷共济。“仁”则主要是雇主对员工的伦理态度,也就是要关心员工的劳动和生活,不仅在利益上给予合理报酬,而且在精神上给予关怀,人格上给予尊重,不随意辞退职工,对职工困难给予关照等。
西方商人在内部管理中提倡的基本原则是公平,或者说公平竞争,即确立一个统一的利益标准,根据这一标准来调节雇主与雇员的利益关系,并让每个员工在统一的利益标准面前参与竞争,衡量优劣与取舍。谁能够给企业带来更多利润,谁就可以提升,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反之则少。如果一个员工不能再给企业带来利润时,公司则毫不留情地解雇他。由于在西方企业中,雇主与雇员只是一种契约化的利益关系,一般地说,西方商人很少像儒商那样在管理中注重道德和精神因素的作用。他们除了关注员工的劳动工作以外,对员工的生活等其他方面并不关心。他们对待员工一切以利益关系为原则,为了更多地赚取利润,可以采取冷酷的手段来对待员工。在西方企业中劳资矛盾、雇主与雇员矛盾一直比较突出,两者处于一种制衡甚至对立关系中,不像儒商家族式企业那样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
显然,儒商管理中的伦理精神要比西方商人更突出些,它对管理的积极作用更明显一些。从实质上说,这种不同的伦理态度反映的是对员工的不同理解,儒商力求把员工当作一个大家族的成员,员工不仅是一个劳动力,而且是一个完整的人,因此,以待人的伦理态度来对待。而西方商人却只是把员工当作一个花钱雇来的劳动力,因此,两者只有工资与劳动的交换关系,也只以利益关系为转移。应该说,儒商的管理伦理更合乎人的需要,更能有效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但有时也可能导致硬性约束不够、统一性不强的问题,其操作上也比较复杂一些。
四、儒商的经营管理方式
1.儒家的经营方式
儒商在经营理念上从不把商业经营看成一种纯粹的商业活动,而是一种更为广义的社会和生活活动,因而他们在经营中注意把经商之道与处世之道、经济手段与非经济手段结合起来。
儒商信奉:学做生意先要学做人,明处世之道才能明经商之道。儒商这种经营理念,在客观上反映了商业活动的社会性,也深受中国特有的文化传统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儒家强调人的一切社会活动皆以“修身”为本,做好人才能搞好其他社会活动。传统的中国社会环境也不存在独立的经济运行条件,经济始终是与政治、伦理、人情等其他因素不可分割地纠缠在一起的。因此,只有把经商之道与处世之道结合起来,才能有效地进行商业活动。
与儒商不同,西方商人的经营理念则相对纯粹,是商业的、经济的。他们把经商与日常生活区别开来,只专注于商业经营本身的性质、规律和效益,从来不赋予商业经营太多的社会承载。他们在经营中只承认利益原则,一切以利润最大化目标为转移,也主要是以经济方式、经济法则来经营。当然,他们的这种经营理念也与其文化传统与社会环境紧密相关。西方文化以自然为本,注重人的欲望与利益。近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确立以来,具有较完善和独立的市场体系。这一切造就了西方商人以利益为原则的独立的商业经营理论。
儒商与西方商人的不同的经营理念是在不同的经营环境和条件下形成的,也适用于不同的社会环境和条件。儒商的经营理念在西方不一定很奏效。西方商人的经营理念在东方也难获很大成功。撇开具体条件不说,两者各有优劣,长短互见。儒家的经营理念,其长处在于抓住了商业与社会的联系,不仅可以为经营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其短处在于可能导致偏离经济的内在法则,疏于商业本身的经营而太多投入于非经营活动中,不利于商品经济的正常发展。西方商人的经营理念的长处在于他专注于经营活动本身,靠经济手段办事,能促使经营更加合乎经济规律,从而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不足之处在于他忽视经营与社会和人生的紧密联系,难以给经营活动营造一个优良的环境和条件,而且可能给经营带来较多的曲折与困难。
在具体的经营操作方式上,最主要的是经营价格策略,也就是选择什么价格定位来实现利润最大化的方针。由于商业经营的直接目的是盈利,利润又是通过商品以一定的价格进行交换来实现的,因此,经营的价格策略是经营方式的关键环节之一。儒商普遍采取的是薄利多销原则,西方商人则更多是随市取利,灵活定价。从先秦的范蠡、白圭开始,一直到明清儒商普遍把薄利多销、贾法廉平作为一种经营原则,而且不仅把它当作一种经营策略,也把它看成是一种经营伦理。囤积居奇高价贪利者,被贬为“贪贾”,备受世人和商界指责;贾法廉平、薄利多销者被褒为“廉贾”,广为世人和商界称道。因此,薄利多销也就成为了儒家经营的一种传统。儒商的薄利多销原则,当然有其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的,儒商对商业利润的增值有清醒的认识,懂得只有财货周转快,手中无息币,才能赚到更多的钱,薄利多销正是加快资金周转、赚取更多商业利润的策略。同时,儒商的薄利多销也与儒家文化传统有着紧密关系,其中主要是受儒家重义轻利思想和分配上的“均无贫”思想的影响。
另外,儒家对社会产品实行双重的价值标准,一是它的经济价值,一是它的道德价值。如果产品尽管具有经济价值,但会带来社会不正当的道德风气,令人玩物丧志,则受道德上否定的评价,而且儒家的消费观念亦是礼制下的节俭。因此,儒家经营的大多是满足人们衣食生活的普通商品,而不是追求能获得巨额利润的奇技淫巧之类的东西,不像犹太商人很少经营普通的商品,所做生意大部分集中在价值很高、利润丰厚的领域,像珠宝业、金融业,以及上流社会中的妇女用品等。
相对而言,西方商人没有儒商那种道德约束,以比较自由的心态来确定经营的价格策略,随行就市,依市定价,一切以利润最大化为原则,薄利多销能赚钱时就采取薄利原则,有获厚利机会时也决不会知足。应该说,就商业经营的角度而言,西方商人的经营价格策略更为合理,更趋近利润最大化目标。
2.儒家的管理方式
管理中涉及到两个基本要素,即人与物。管理的实质也就是要实现人与物,或者说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最佳组合,从而创造出尽可能大的效益。因此,如何来处理人与物的关系可以说是经营管理中的一个基本问题。对这一问题的解决有两种基本思路:一种是以人为本,通过调动和发挥人的能动性去实现对物的有效利用;一种是以物为基础,用物来规范和激励人,使人与物达到有机结合,创造出经济绩效。儒商管理遵循的是前一种思路,即以人为本,把人当作经营中最根本的、能动的因素,并通过对人的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关心和激励去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实现对物的有效利用,创造出优化的经营绩效。与儒商不同,西方商人基本上是遵循后一条思路来进行管理的。这表现在他们在管理中首先是根据既有的物质条件,形成一套规范化的制度,把人和物都纳入这套规范化的制度中进行组合,人在实际上是被当作了一种与物同样的因素,是物及其制度的配套物。正如美国学者卡尔·佩格尔斯所说:“在西方世界,雇员基本上是被看做一种生产要素,跟资本是一种生产要素一样。”在这种管理模式中,人实际上被物化,是作为整个物质机器的一个部件而存在着,而不是作为一个有血有肉、会思想、有情感的能动主体。与之相应的是物质刺激成为驱动人的行为的基本机制,甚至是唯一机制,忽视对人的情感、精神需求的重视。当然,现代西方的管理理论以及一些企业家也强调人的问题,强调人才的作用。但这与儒商以人为本、为出发点的管理观念还是有着重大区别。这主要是表现在儒商强调以人为本首先是把人作为主体来认识和尊重的,而西方商人重视人和人才却主要是把人当作起着重要作用的客体来对待的,或者说是把人当作了一种比其他资本更有价值的生产要素来看待的。人还是整个经营动作系统的一部机器,只不过是性能更为优越更值得重视的机器罢了。
应该说,西方商人以制度为本的物质化管理方式,有其优越的方面,主要表现在管理有较好的统一性、稳定性,不会因一时一地个别人员的变化而影响整个管理系统的运行;其不足在于对人的主体地位认识不够,劳动者的积极性不能得到充分发挥,其创造的效益也就有限。
儒商以人为本的管理方式能更好、更大程度地发挥被管理者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创造出更高更好的经济绩效;其不足是对客观化的制度建设重视不够,管理有不少不确定性、随意性,也容易造成因人废事的现象,个别人的变化就可能影响到整个企业的正常运行。
在运用哪一些手段与方式来实现管理目标的问题上,儒商与西方商人也有着显著区别。后者在管理中运用的基本手段与方式就是理性化的利益机制,即以理性的契约来确立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利益关系,通过利益上的奖与惩来激励和约束员工的行为,使其驱向管理目标。与此不同,儒商在运用理性的利益机制的同时,也特别地注重情感激励、思想发动和精神动员的作用,把伦理与人情作为激励和约束员工行为的重要因素,甚至把利益机制也打上伦理的色彩。应该说,儒商这种把利益与伦理、理性与情感等机制结合起来进行管理的方式是一种更合乎人性,因而也是具有更高管理效能的方式。它更能满足被管理者的需要,能更有效地去激励和约束员工的行为,创造更优的经济绩效。当然它也包含着一种过分夸大伦理精神的作用,偏离经济法则的可能,如果运用得不当,也可能造成激励虚化的现象,影响管理效益的提高。西方商人的理性化利益机制管理方式的优点在于比较规范,容易操作,见效较快,也较为符合西方人的传统文化观念。其不足在于过于简单化,难以满足员工多层次的需要,其对员工能动性的激励和行为的约束都是有限的,其管理效益也很难实现最优化。
儒商的企业管理组织方式是家族式的,其主要特点是把企业当作一个扩大化的家来看待,企业首席管理者有如家长,各方面的管理者由家族成员或其他家长认可的德才兼备的人来担任。“家长”统管整个事务,各方面分工协作。把企业所有职工当作家庭成员看待,给予工作和生活各方面的关心,努力去营造一个厂家一体、全体职工与企业同甘共苦的命运共同体。
现代儒商企业在用人制度上已经开放化,但其基本的运作模式还是家族式的。
西方商人的管理组织方式则基本上是采取契约制和科层制。企业的管理者可以是所有者,也可以是由所有者聘任的其他人,企业其他管理人员都是聘用来的。所有企业人员都是由一定的契约关系而联成为一个整体。企业管理采取将目标分解到各个方面和层次,分工明确,分层负责,各司其职,按绩付酬。员工与企业的关系是在利益相互依存、相互认可的基础上,用契约关系来加以维持的。员工除了按契约规定投入劳动获得工资以外,与企业不存在其他关系,企业除了按员工的劳动绩效付给工资以外,也不承担其他义务。因此,员工与企业的关系只是以利益关系为转移的不稳定关系。企业不景气时,靠大肆裁减员工来减轻工资支出。员工找到获利更多的工作职位时,也可以义无反顾地跳槽。总之,这种管理组织方式的特点就是组织制度和结构是理性化的、完备的,分工明确,组合有序,而人员的构成则是不稳定的、可变的,员工与企业本质上是相互外在和分离的。
比较儒商和西方商人的管理组织方式,应该说是长短互见。后者更理性化、规范化,更容易操作,更具有可靠性。其不足在于过于严密的分工,使得当某一环节出现问题时,容易造成不同方面和层次的断裂,整体运行受阻。对调动整个组织来适应市场的突变也常常不如家长制式企业灵活。特别是以契约化的利益关系为纽带连接起来的员工与企业的关系是外在性的,不能促使员工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最大限度地发挥能动性来促进企业的发展。家族式管理组织方式的优势在于:一是企业凝聚力比较强,整个企业上下能够形成统一意志,员工有较强的自觉性和能动性,能尽职尽力地为企业而奋斗;二是当家长是一位优秀的人才时,其管理效率较高,能更有效地进行调度,更灵活地去适应市场的变化。其局限性在于:一是对高层管理人才、特别是主要管理人才的选拔带有一定的封闭性,不能做到完全开放地从社会上选取最优秀的人才来进行经营;二是对“家长”即企业首席管理者依赖过重,制度不够完善,因而当“家长”不称职时,企业就会陷入难于摆脱的困境。
当然,儒商还体现出很多的其他文化个性,如受以农为本思想的影响,常将经营所得利润用于在故里购置田产;受崇俭抑奢的消费观念影响,常以节俭自律,不显富夸耀;等等。总之,儒商不论是从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各个环节,还是从价值理念、伦理规范和实践操作各个层面都深受儒家德性经济思想的影响,我们以此作为典型来剖析、研究,正可以从实践层面来考察儒家德性经济思想的实际运用的。
第四节 建构现代中国的市场理性
在考察了儒家的德性经济思想及其实践者儒商的精神以后,我们将进一步对当代中国市场理性建构问题作出探讨,并试图揭示从儒家德性经济思想的评价批判和继承到现代中国市场经济的主体精神建构的逻辑进程。本书第二章曾就儒家伦理思想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关系问题作出了异质冲突、同构契合、互补优化的三重分析,这一章又从儒家的德性经济思想的专门视角,考察了儒家伦理思想和商品生产相会通的一种独特的历史现象——儒商及其商业精神,这两种分析和考察其目的是要说明,传统儒家文化同中国现代化(发展市场经济是它不可逾越的阶段)是有着必然的历史联系和割不断的亲缘的。我们这样说,只是从现代对传统的批判继承的关系来立论的。我们以为更为重要的是,现代化必须是一个对传统的超越创新的历史过程。要超越创新,就意味着突破,意味着创造一种既适应现时代前进步伐又不失民族文化特殊性和民族精神的,既优于和高于资本主义文明又适应现代科技——工业——市场文化要求的新文明、新传统。所以在这里,超越创新和批判继承是相辅相成的。批判继承是超越创新的基础性步骤,没有批判继承,所谓超越创新就是一句空话;反过来,超越创新构成批判继承的目标指向,不能实现超越创新,所谓批判继承就毫无意义。这两者的辩证统一,对我们来说,就是要立足于现代和未来,既批判继承包括儒家思想在内的传统文化中的精华,使之内化为我们民族的主体意识,又从时代的课题出发,赋予它以现代意义,使之同时代精神相融合,并因此而得到改造和升华,努力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新型文明。在实现这一伟大任务中,建构和培植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性,是一个紧迫而重大的课题。
一、市场理性的建构原则
1.市场理性的含义
所谓市场理性是人们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理性表现,是市场经济中主体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一种自觉精神和行为方式。一种市场行为是理性的,就是指这种行为是自觉地适应了市场经济的法则,有利于市场经济条件下主体目的的有效实现,或者说它是在一定的理性精神的指导下,按照一定的理性原则来进行的。
市场理性可以从不同角度来把握,角度不同,市场理性的构成就不一样。我们主要是从精神文化的角度探讨市场理性,据此我们把市场理性区分为市场目的理性、市场规范理性、市场方法理性和市场精神理性。
市场目的理性,也可称之为价值理性,是指对市场行为合目的性价值追求的理性把握。主要体现在人们的市场目标、价值观念或职业理念、经营理念上。它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人们的市场行为的目的的合理性问题,既包括从宏观上看社会或国家选择市场制度的目标及其合理性根据,也包括从微观上看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所追求的目的的合理性问题。人们是带着各种各样的价值目的参与市场活动的,有的目的是合理的,有的是不合理的,有的是理性的,有的是非理性的,市场目的理性的作用在于引导着人们市场行为的合理追求,使主体市场行为的目的尽可能地接近市场的必然性和市场的社会目标,达到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
市场规范理性就是指人们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自觉地确立和遵守市场规范、维护市场运行秩序的自觉意识。主要体现在市场经济中的伦理规范、道德意识、法律制度和法制意识中。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社会化的交换经济,它客观上要求必须是一种规范经济,离开了规范,这种社会化的交换关系就很难进行下去,即使勉强进行交换,其无序和混乱也将使交易成本大大增加,造成交易效益的大幅度降低。因此,市场经济的正常进行必须要求市场主体有一种自觉的规范意识——规范理性。一方面是政府或国家要积极地建立合理的市场经济运行规范,包括完善各项法律、法规、规则及实施机制,注重以法治市,依法管理,同时注重提倡和弘扬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伦理道德,努力去营造遵纪守法、讲究道德的社会氛围;另一方面是每一个市场主体要树立一种自觉的法制意识和道德意识,自觉地约束自己的行为,以义驭利,取财有道。真正懂得讲信誉、讲道德,不仅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也是自己经营成功的一个根本条件。
市场方法理性,也可称为市场操作理性或市场工具理性。指的是市场主体通过精明的计算,去追求以最小成本获得最大效益的意识和技巧。市场经营谋略、成本效益核算、消费者消费计划等都是市场方法理性的具体表现。市场经济也许是一种最需要每一个市场主体都发挥出智谋或讲求技巧的经济形式。变化莫测的市场要求市场主体必须有一种十分自觉的计算意识、谋略意识,讲求方法,注重技巧,这样才能以尽可能小的成本获得尽可能大的收益,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市场精神理性,或称理性精神。这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层次理解。广义的市场理性精神泛指存在于市场主体中的各种理性意识和观念,以上所说的各种市场理性都包括在其中。狭义的市场理性精神则是指支配和驱动市场主体行为的一些能动意识,像竞争意识、效率意识、创新意识、风险意识等。这些能动的精神意识当然不只有理性的作用,其中还灌注着情感、意志等因素,但理性在其中起着主导和支配作用。因为这些精神都不是盲目的,而是主体的一种自觉意识,是主体在认识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和自我行为的价值目标基础上形成的能动精神。无疑这种积极的市场理性精神,对于主体在市场活动中获得成功是至关重要的。
以上我们分别对市场目的理性、市场规范理性、市场方法理性、市场理性精神进行了考察。
这种种理性大致上包括了市场理性的基本内容,市场理性就是由这些理性要素有机构成的一个统一体。
2.现代中国市场理性的建构依据和原则
自觉地建构和培育现代中国市场理性,首行必须弄清楚依据什么来进行建构的问题,我们认为,建构的依据有三个:
第一,市场理性建构的根据就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定性与内在目的性。
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经济体制和运行方式,指的是以市场来作为配置社会资源的基础,主要通过市场价格这只“看不见的手”来引导和调节社会生产,解决生产什么,如何生产和为谁生产的所谓社会经济生活的三大问题。市场经济作为一种商品经济和交换经济,它内含着一些基本要求:其一,作为市场的主体在利益上是相互独立的、有着自主权的,或者叫“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这是自由交易的前提;其二,市场交易是自由的,人们可以自由地进入和退出市场,自由地选择交易对象、经营伙伴,自主地去达成交易合约和进行交易等。只有在交易自由的条件下,市场价格才能真实地反映供求关系,实现对资源的有效配置;其三,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也就是要尽可能使市场参与者有均等的机会,按平等的规则来参与市场竞争,市场交易应该按等价交换原则来进行。这也是保障市场价格的真实性和形成市场激励机制的必要条件;其四是市场交换必须有规范。市场经济是一种社会化的交换经济,交换主体千差万别,交换内容复杂多变,而不同主体、不同交易之间又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如果没有一定的规范,市场交易将混乱不堪,市场运行将不可能正常进行,因此,市场经济也必须是规范经济、法制经济。以上这些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定和要求,也就是当代中国市场理性赖以确立的基本依据。
第二,中国的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它与社会主义制度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它除了具有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定以外,还包含着社会主义的特殊规定。根据邓小平的论述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至少在以下方面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有着重要区别:(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财产所有制结构,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则是以私有制为基础;(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价值目标是共同富裕,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是两极分化;(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家的宏观调控作用更突出、更有效,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国家的作用则较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这些特征无疑也是当代中国市场理性建构的基本依据,也就是说,现代中国的市场理性必须具有社会主义的特征。
第三,我国的市场经济是在中国这片具有深厚而又独特的文化传统的土地上,以中国人为主体来进行的,无疑它必须打上中国的印记。现代制度经济学认为,市场经济实质上是一套规则、一种制度,而规则和制度是在人与人之间相互作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约束,因而在不同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中就会形成不同的或具有不同特征的制度。而人们的行为及其相互作用方式又总是受着他们的文化传统所制约、所影响的,因而文化传统是影响和制约市场制度的重要因素,在不同的文化背景和传统中,市场制度必然具有不同特色。在前面我们所考察的儒商实际上已证明了这一点,同是商品经济和商业行为,中国传统商业方式及其商人的行为方式却有着不同于西方商业和西方商人的特点。当代中国的市场经济是一种现代的商品经济,也必然受着中国文化传统的影响。重义轻利的价值观,群体本位的社会观,重农轻商的生产观,均平为上的分配观、节俭自律的消费观等等,这些千百年来在中华民族中承传着,至今仍深深地影响着人们的观念意识和行为方式,无疑也将影响着当代中国人的市场行为。
现代中国市场理性作为对现代中国市场经济活动的一种自觉意识,其建构不能不充分考虑到文化传统这一对人的行为有着深刻的影响的因素。总之,市场经济、社会主义、传统文化是当代中国市场理性建构的三个基本的客观依据,只有建立在这三者基础之上的市场理性才可能是合乎中国市场需要的理性,才会有效地去引导和促进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从总体上看,当代中国市场理性的建构必须遵循两个统一,这就是市场经济法则与社会主义原则的统一,现代市场意识与中国文化传统的统一。
有一种观点认为,市场经济是属于资本主义,它与社会主义是不相容的,因而,要坚持社会主义就不能搞市场经济,要搞市场经济则必须放弃社会主义的原则。这种观点不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看都是不正确的。其实早在1971年,美国著名伦理学家罗尔斯就阐述了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制度的相容性。他在《正义论》一书中写道:“自由市场的使用和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没有本质的联系。在正常条件下,竞争价格是正当或公平的观点至少可以追溯到中世纪。虽然市场经济在某种意义上是最佳体系这一观念是由所谓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仔细考虑的。但自由市场与资产阶级的这种联系实属一种历史的偶然,因而至少从理论上说,一个社会主义政权自身也能利用这种体系的优点。”邓小平在总结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教训后更精辟地指出:
计划和市场都是一种经济手段,资本主义可以利用,社会主义也可以利用,市场经济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是一种能有效地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经济运行方式,而不是一种社会制度。社会主义也完全可以甚至可以更好地利用它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由于市场经济长期以来只是与资本主义制度结合在一起,我国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又是计划经济,因此,要使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有机结合起来决非一蹴而就,而必须经历一个长期的探索和磨合过程。实现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完善统一,是中国人民面临的一项历史任务,也是现代中国市场理性建构必须解决的一个根本问题。现代中国的市场理性必须体现出市场经济法则与社会主义原则的统一,并有效地去引导和促进两者在实践上的有机结合。
坚持现代市场意识与中国文化传统的统一,也是现代中国市场理性建构的一个基本原则。一些传统观点对此也是持否定态度的。如前所述,在西方20世纪初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关于儒教与资本主义现代化、与市场经济相冲突的观点,一直支配着学术界,到80年代才有所变化。在我国长期以来也有不少人把传统文化与现代化对立起来,改革开放以来更是一度出现过盲目崇拜西方的所谓“蓝色文明”,而全盘否定中国“黄色文明”的思潮,现在仍然有一些人讲市场经济则必称西方,谈传统文化则只看到它的消极面。我们认为,对中国传统文化与市场经济的关系简单地采取肯定或否定的态度都是不可取的,必须辩证地看。中国传统文化存在着与现代市场经济不适应、相冲突的一面,也存在着相互契合和可以相互补充的一面。同时,我们还必须进一步认识,文化传统作为一种社会遗传,它渗透在我国每个人的精神血液中,影响和制约着人们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从一定意义上说,文化传统是构成我国每个人生存本质的一个成分,是我们无法摆脱的。因此,对待文化传统的明智的态度,不是试图去彻底否定它、摆脱它,而是正视它,以理智的态度去反思它,以积极的心态去改造、更新它。在这一点上当代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道格拉斯·C·诺思有着深刻的见解,他认为市场经济正式制度的建立,必须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风俗习惯等非正式制度结合起来,才可能取得成功。所以,我们在建构现代中国市场理性时必须自觉认识到,我们是在中国并为中国人建构市场理性,因此,必须适合中国的国情和文化传统,必须把现代市场意识与中国文化传统,特别是儒家思想中所包括的合理因素和积极成分有机地结合起来。只有这样一种市场理性才可能是现代中国的市场理性,它在中国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才会是真正理性的。
二、现代中国市场理性的基本构成
1.现代中国市场的目的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