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经济和德性整合的历史形态——儒家经济思想和现代市场理性的建构 (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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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所述,市场目的理性是对市场行为合目的性的价值追求的理性把握。人们市场行为的目的是否合乎理性、价值追求是否正当合理,影响甚至决定着人们市场活动的效益和成败。那么,现代中国市场经济的理性目的是什么?或者说什么样的市场目的和价值追求才是合乎理性的?这个问题也是建构现代中国市场理性必须解决的一个根本问题。对此,我们不妨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来进行考察。
其一,中国市场经济的宏观目的理性。
所谓市场宏观目的理性,是指政府或社会选择市场制度的合理目的及其理性依据。所涉及的主要问题是:为什么要选择市场制度?推行市场制度应该实现什么样的目的这一根本问题。
市场制度无疑是人类的一种理性选择,然而其理性的目的是什么则有着种种不同的看法,也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变化着的。市场交易作为一种现象在原始社会末期就出现了,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有了较为普遍的发展。当时人们从事市场交易,或国家支持市场交易的基本目的是互通有无,调剂余缺。孟子对此有明确说明,他对滕文公说:“子不通功易事,以羡补不足,则农有余粟,女有余布;子如通之,则梓、匠、轮、舆皆得食于子。”(《孟子·滕文公下》)在前资本主义社会,自然经济是基本形态,商品经济只起着补充作用,因而其价值是有限的,人们的目的也比较狭隘。资本主义确立了市场经济在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基础地位,市场成为支配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的根本机制,也成为对整个社会生活起着巨大影响作用的因素,因而人们对市场经济的理性目的也得到了充分的扩张。不少思想家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价值追求和理性目的进行了多方面探讨,提出了种种不同的解释。概括起来主要有:(1)从功利目的来加以说明,认为市场经济的价值目的是通过激发人们对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追求而实现整个社会效率或福利的最大化。(2)从道义上来说明市场经济的价值目标,认为市场经济通过市场交易的非人格化和自由化,有效地实现着对个人自由和政治自由的保护,因此,认为市场经济的根本价值和目的就是保护和实现个人自由。(3)还有一些学者把互利、公平、正义等也作为市场经济的价值目标。显然,西方学者对市场经济的理性目的理解是基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这一特定的市场经济形式的,其中不能说不包含市场经济的一些一般理性目的,但都打上了很鲜明的资本主义制度特征。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一种新形式,无疑它具有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必须遵从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和一般目的。但它的基础、背景和条件又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有着深刻区别,因而必然也必须有着自己特殊的理性目的。那么,具体说来,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性目的是什么,或者说我们应该确立什么样的现代中国市场目的理性?
现代中国市场经济的宏观理性目的,从总体上说也就是要体现出市场经济的客观法则、社会主义的价值原则和中国国情与文化传统的统一,应该兼顾到眼前与长远、部分与整体的利益关系,应该考虑到经济与社会的相互联系。因此,我们认为现代中国市场经济的宏观理性目的不是一个单一的、孤立的指向,而应该是一个综合的目的体系。它至少应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在规定:
(1) 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搞市场经济就是通过市场机制来优化资源配置,激发经济活力,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基本、最直接的目的。应该说对于这一目的,各级政府都是明确的。
但是明确了的并不一定就是理性的。理性是建立在对经济发展这一目的的深入而全面理解的基础上的。而我们一些地方政府却对经济发展作出很狭隘的理解,即把钱是否赚得多,生产总值是否高,地方财政是否宽裕,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的根本,甚至唯一标准。实际上,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着比这更为丰富的规定性。
首先,经济的发展必须兼顾到量与质。经济发展的质主要体现在:一是产业结构合理,与本地资源条件和市场需求相适应;二是技术水平相对较高;三是效益良好;四是与社会其他方面的发展相协调。从根本上说,只有经济的质的不断提高,才是经济发展最根本的东西,才能保障社会生产力持续、高效地发展。
其次,经济发展的理性目的应该兼顾近期发展与长远发展。社会经济发展是一个长久的、甚至是永无止境的过程,我们不仅要追求眼前的利益,更要兼顾长远的发展;不仅要考虑我们这一代的利益,还要考虑子孙后代的需要。因此,作为现代中国的市场理性目的,必须树立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眼光,把经济发展目标与生态环境的保护、资源的合理利用有机地结合起来。
再次,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必须把追求物质资本的增长与人力资本的增长结合起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发展意味着资本的增长,而资本的增长又是经济进一步发展的条件,因此,资本增长是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之一。资本可分为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两大类。物质资本是指厂房、机器设备、资金等以物质形态存在的资本。人力资本则是指投入经济运行过程的人的体力智力所形成的价值。由于人的体力水平是相对稳定的,因此,人力资本的增长和提高主要是人的精神文化素质的提高和知识技能的增长。物质资本是一种被动要素,只有与一定的人力结合起来,才能转化为一种促进经济发展的现实资本。在现代经济中,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所起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已成为一个国家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人力资本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表明,当代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必须注重人力资本的开发。
总之,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增长必须有一个全面的、正确的理解,必须克服那种对经济发展的狭隘、片面和短浅的认识,确立起合乎理性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观,引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2) 促进共同富裕的实现。
现代中国市场经济的直接目的是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那么,发展生产力的根本目的又是什么?答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现代中国市场经济建立在社会主义制度基础上这一客观规定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价值目的的具体体现。应该说,自发的市场经济并不会趋向共同富裕,而常常会导致两极分化。这是因为市场遵循的是自由竞争、优胜劣汰的法则,它为优者提供更优的条件,使其更大发展,使劣者处于不利地位,并日趋恶化;而且优者往往是通过打败和吞并劣者来优化和发展自己,必然结果正是优者更优、富者更富,劣者更劣,贫者更贫。这种两极分化的结果不仅不符合社会公平原则,也必然反过来制约甚至会破坏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因此,市场经济这种自发的两极分化趋势必须得到有效的遏制,国家应运用法律的和经济的各种手段来尽可能限制两极分化的危害,逐步使市场经济运行目标趋向社会公平。应该说,这是现代市场经济,即使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也在追求的目标之一。
“共同富裕”这一价值目标与中国传统文化或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有着契合性。儒家的“大同理想”所设想的理想社会是天下为公,共同劳动,人人互助相爱,个个安居乐业,整个社会富足祥和。如果说“大同理想”还只不过是文人士大夫的一个虚幻理想的话,那么“均无贫”的平均主义分配观念却指导着千百年来现实的社会经济政策的实施,尽管这是一种等级制下的平均,但它致力于社会各阶层利益的平衡并追求一个和谐的上下相安的理想社会。当然,从今天的眼光来看,传统文化中所包含的这种“大同理想”和宗法等级色彩很浓的平均分配制度是不科学的。但是,我们也不能否认其中包含着人类对某种美好社会的向往和合理价值的追求,而且这些传统观念在事实上对中国人包括现代中国人的精神心态和价值观念有着很深的影响。这一切无疑为现代中国市场中的“共同富裕”目的提供了深厚的文化根基。
(3) 促进人的现代发展。
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经济运行方式,不仅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有效机制,而且对整个社会生活、对人的生存和发展都有着重大的影响作用。因此,现代中国的市场经济理性目的不能只局限在经济领域,还必须把它与人的发展联系起来,通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成人格的现代发展。
马克思说:“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的个体发展的历史,而不管他们是否意识到这一点。”
而个体或者说作为人的个人的发展过程也就是从依附性的人到独立性的人,再到全面发展的自由个性的人的过程。马克思所揭示的人类三大社会形态就是与人的发展的这三个历史阶段相适应的。个体的人的发展从依附到独立再到自由这一过程并不是一个自然的进程,而是在社会历史中实现的。市场经济正是促成人的个性发展必经的一个历史阶段或社会方式。市场经济对人的个性发展的积极意义主要就在于:一方面它打破自然经济条件下的自然联系以及由此形成的人对人的依附性,促成了个性的解放和独立性的形成;另一方面它通过社会化的交换关系,形成了人们全面的社会联系和社会活动,促进了个性的全面发展。当然,在自发的市场经济中的物质化、金钱化趋势造成了人对物的依赖性,造成人的物化或异化。作为一种自觉的市场理性,就是要对市场经济的这种自发倾向进行有效的调节和遏制,在积极引导市场经济对个性发展起积极作用的同时,尽可能去消除市场经济对人的发展的负面影响。
当然,现代中国市场经济关于人的发展的目的理性也是基于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马克思认为,共产主义就是自由、全面发展的人的实现。社会主义作为走向共产主义的过渡阶段和准备阶段,其基本任务之一也就是要为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目的的实现创造条件,或者说就是要在现有的条件下尽可能去促进人的不断发展。由于我国社会主义是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人的发展没有经过商品经济、市场经济这样一种社会经济形态的洗礼,加之社会主义建立后又受“左”的思想的影响,片面强调集体而忽视个体的个性自由与发展,因而造成人的个性发展的不健全。因此,我们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除了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以外,也必须自觉地认识和利用市场机制来促进人的个性和能动意识的发展。
我国传统文化尤其是儒家的经济思想体系里,以人为本的思想贯彻始终,无论是确立经济发展的目标,还是调控经济运行的整个过程,“人”始终被置于超然于经济和财富之上的崇高地位,这个“人”是群体的人,是道德的人,是被当作目的本身的人。尽管儒家人本主义的提出是基于传统的宗法社会和小农自然经济之上,但它也从另一个角度给予我们启示,既内在于商品经济中的社会的、属人的那一面,也可以在传统儒家文化和现实的社会主义制度中被发扬出来,从而避免人的物化,实现人对自身本质的全面占有和个性的全面发展。
总之,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实现和促进人的现代发展,是当代中国市场经济宏观理性目的基本构成,这三大目的既相互递进,由低到高,又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一方面只有生产力发展了,才能实现共同富裕,有了共同富裕,才能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另一方面人的全面发展又能为生产力的发展和共同富裕的实现提供了最根本的条件。
只要我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观决策和宏观活动中,坚持这三个目的的统一,就能有效地避免行为中的许多失误,降低经济运行的成本;就能使资源得到合理的运用,创造出优化的经济绩效;就能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促进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就能保障现代中国市场经济健康、高效、持续地发展。
其二,中国市场经济的微观目的理性。
市场经济的微观目的理性,涉及到的是市场微观主体——企业家和消费者在目的上的理性选择问题。由于在市场经济中国家的宏观调控是辅助性的,市场经济主要是由企业家和消费者推动的,因此,微观的目的理性状况对市场经济有着更明显和直接的影响和制约作用,因而也是需要明确和优化的。
在西方经济学中,市场主体的理性目的是通过“理性人”(或经济人)这一概念来设定的。
它强调市场主体都是理性人,其理性的目的就是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企业家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消费者追求效用的最大化。他们认为这种对自己利益最大化追求不是一种盲目冲动,而是人们通过理性的计算去确立的。它假定人都具有充分的理性能力,能掌握各方面的信息,并能准确地计算出各种选择的成本与效益,从中挑选出成本最小而收益最大的一种。当然,最大化目的也是通过理性的方式即市场的自由交易去实现的。
把对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追求设定为市场主体的目的理性,是具有一定现实根据和合理性的。
且不说个体生存发展要求人必须去追求自己的利益,而且市场经济就是以主体利益的深刻差别为前提的,就是要利用交易和价格这些经济杠杆,在引发人们追求自己利益的同时去实现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这种最大化追求也是主体对自我智慧和能力的一种展示,是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主体本质力量的一种充分显现。因此,我们认为对自己利益最大化的追求是合乎人类理性的一种目的选择,因而它也应该成为现代中国市场目的理性的构成之一。
然而,把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当作市场主体的唯一目的,这却是值得质疑的。实际上,不论从市场经济的基本性质,还是从社会主义原则来看,现代中国市场主体的理性目的都不应该只是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而应该是把自我利益最大化与社会利益最优化结合起来。
所谓自我利益最大化与社会利益最优化的结合,就是要求人们在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要力求给他人和社会提供最优的产品和服务,积极地推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把服务人民、繁荣经济、振兴国家作为自己行为的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当自我利益最大化与社会利益最优化发生冲突时,前者应该服从后者。总之,也就是要自觉地在自己利益与社会利益相统一的基础上去追求最大化目的,而不能忽视社会利益去求一己之得。我们这里提倡社会利益的最优化而不是最大化,一是基于市场经济是以主体利益相互区别为前提,社会利益最大化不是单个市场主体可以承担的;二是社会利益最大化是所有社会主体相互作用的综合结果,也远非单个主体能够明确认识到,或者说是单个主体理性所不能及的,以自己的行为尽可能去促进社会福利的增长,这却是任何市场主体通过努力都可能做到的。
我们认为“自我利益最大化与社会利益最优化相结合”的市场目的是理性的,就在于这一目的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统一,或者说它既反映了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又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价值目的。我们知道,市场经济是一种社会化的交换经济,是一种高级形态的商品经济。在商品经济中,生产的个别性劳动同时也是一般的社会劳动,生产者既是为自己利益而生产,又是为他人和社会需要而生产。同时,也只有在他的劳动能够满足他人和社会需要,能够得到他人和社会承认时,他的个别劳动才能转化为一种现实的社会劳动,才能实现其价值。商品经济的这种社会交换性和价值实现的社会依存性,也就在客观上形成了它的二重性:一方面商品生产者是为了获得自己的利益而生产,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具有为己求利性;另一方面又必须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有效的服务,满足他人的需求,具有为他服务性。而且这种为他服务性质量的好坏、优劣直接影响甚至决定着生产者行为的效益以至成败。正是商品经济所具有的这种二重性构成了市场主体的“自我利益最大化与社会利益最优化相结合”的理性目的的现实基础。
同时,现代中国的市场经济是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结合在一起的,这就为商品经济二重性的有机统一提供了更为现实的基础,也为市场主体自觉地确立“自我利益最大化与社会利益最优化相结合”的理性目的提出了必然的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关系基础上的,这也就奠定了人们在市场经济中除了利益的区别性以外,还有着广泛的一致性的现实基础,也就使得“为他服务”不仅是一种市场手段要求,而且也是一种内在目的规定。同时,我们知道,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目的是“共同富裕”,其价值取向的基本原则是集体主义,它们都要求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个人福利与社会福利统一起来。
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主体目的也必须与这一社会的根本目的和根本价值取向相符合,自我利益最大化必须与社会利益最优化结合起来。
还应该看到的是,作为一种理性的市场目的,“自我利益的最大化与社会利益最优化相结合”,也与儒家的德性经济思想有着某种内在契合性。儒家强调经济的主体首先应是道德的主体,经济的过程也应是一个道德的践履过程,经济发展的目的不只在于利润和财富的获得,而在于齐家治国平天下理想的实现。可见,儒家强调把个人的经济行为与天下国家结合起来,强调要以自己的经济行为来成就一种社会功名的价值取向。这种价值精神体现在传统儒商身上,也就形成了儒商独特的商业价值精神,如义与利相统一,利己与惠人相并重,经商谋利与经世济民相结合的价值取向。像先秦“富而好行其德”、三致千金“而分散与贫交疏昆弟”的范蠡,汉代“愿输家财半助边”的卜式,唐代“人有危难,倾财相助”,“义声遍于长安”的宋清,以及明清儒商中普遍存在的“义以取利”、“利以求义”的价值取向等等。
特别是近代儒商张謇、陈嘉庚、卢作孚等更是非常自觉地把自己的经商谋利与振兴民族、强盛国家、服务民众结合起来,并以后者作为最高目的,为国家和民族作出了重大贡献。现代中国市场主体“自我利益最大化与社会利益最优化相结合”的理性目的与传统儒商精神是有着历史联系的,在一定的意义上可以说它是传统儒商价值精神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现代体现和升华。
总之,“自我利益最大化与社会利益最优化的相结合”的市场目的,既反映了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又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和中国文化传统精神,因而是一种很切合于现代中国的市场经济的理性目的。确立这样一种目的理性,既可以充分地激励市场主体的能动性和创造精神,形成微观经济的最佳效益;又能够使微观的经济产出构成优化的宏观绩效,促进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化高速地发展。
作为一种理性目的,现代中国市场主体的行为目的不仅应体现在对利益的追求上,而且也应该反映出更为根本的主体性目的,这就是自我发展。也就是说主体不仅要通过市场行为去赚钱,而且要在市场的奋斗中去发掘和展示自己的本质力量,促成自我的完善与发展。而把人的发展作为经济发展的最高目的,把对社会生产及产品的道德评价看得高于经济评价等等,无疑正是儒家德性经济思想中可资利用的合理渊源。
2.现代中国市场的规范理性
市场规范是主体理性的产物,又是保障市场主体行为理性化的重要机制。只有在一定市场规范的约束下,主体的市场行为才可能是理性的。同时,市场规范要有效地约束和引导人们行为的理性化,市场规范本身必须是理性的,即合乎一定市场经济的规律性和目的性,市场主体必须具有一种自觉的认同规范、遵守规范的理性意识。
(1) 现代中国市场经济呼唤规范理性。
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四大以后,已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各种市场机制包括市场规范正在逐步建立起来,但由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前无古人的事业,其完善的建立绝非轻而易举,加之传统计划体制观念的影响和制约,现代中国市场经济的各种规范还远没有完善起来,人们自觉的规范意识也比较淡薄。在当前中国的市场领域中,初期市场经济引发的各种自发冲动和盲目行为还随处可见,非理性的违规行为还充斥于市场交易中。例如:假冒伪劣品泛滥市场、屡禁不止;走私贩私、偷税漏税等不法行为屡见不鲜;强卖强买、欺行霸市现象也时有发生;钱权交易、侵吞国有资产行为严重存在等等。这些都表明当前中国市场规范理性的缺乏和尽快健全规范理性之紧迫性与必要性。
当前中国市场规范的非理性状态,首先,表现在一些领域和方面仍无法规可依,缺乏可行的规范。其次,有规不依现象相当严重,一些法律和法规缺乏有效的约束力,权力、金钱和人情使严肃的法规软化,甚至形同虚设。再次,当前中国市场规范的非理性还表现在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规范还普遍存在,严重地干扰了市场理性规范作用的发挥,阻碍着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这些不合理的规范有些是计划体制遗存下来还未来得及改变的,有些则是一些地方和部门为了谋取自己不合理的利益而新设立的。应该说,后者在当前是更为严重、为害更大的非理性表现。
可见,当前确立和完善市场规范,是非常紧迫的一项任务,是实现中国市场理性化的一个关键环节。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社会化的交换经济,一方面人们之间的经济行为都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社会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各个环节,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各种产业,都是处于紧密联系、相互制约之中。因此,它要求社会的各种经济主体、各方面的经济活动必须处于一种相互协调之中;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又是以经济主体之间利益的区别和独立性为前提的一种自由经济。每一个市场主体都有着自己独立的利益,并力求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同时,市场机制赋予了每个市场主体自由地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市场经济中这种既相互依存、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自由竞争的利益关系,客观上要求必须有一套统一的、公平的社会规范来调节和约束人们的行为,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否则,自由竞争将导致无序和混乱,社会经济的依存关系将遭到破坏,市场机制将无法运行。所以,市场经济,特别是现代市场经济必须是一种法制经济、规范经济。
中国的市场经济是一种现代的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现代市场经济,它不同于资本主义早期的那种自发的市场经济,它同现代的科学技术、现代的宏观管理,以及现代的国际市场联系在一起的;作为一种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经济运行模式,它又必须受社会主义的总体目标所制约,必须服务于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和增强综合国力的目标。这也就更加要求现代中国市场经济必须是规范有序的,必须建立起一套合乎理性、公平合理的市场规范系统。只有这样,现代中国的市场经济才能有序高效地运行起来,健康地向前发展,并推进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