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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希望如此。”
“那枚镍币,”我说,“我们从科尔卡农那里偷来的一九一三年的V镍币。我们要不是贪心的话,至少已经赚到一万七千五百美元了。”
“我不知道她要提供怎样的不在场证明,在我看来她说谎的技术不太高明,很难让人信服。希望你用不着她。”
“不要提醒我。”
“如果你非要这么想的话。”
“如果他不是因为那枚镍币被杀,而只是被一个不知内情的人杀了,你知道那意味着什么?”我说。
“鬼才信!她根本受不了我。”
“啊哈。”
“那不是唯一的理由。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不喜欢丹妮丝,她在我面前总是说你的好话。”
“没错。那枚镍币还在那里。”
“不是吗?”
晚上我留在家里。晚餐是一罐辣肉酱,我放了一些莳萝和辣椒调味,弄好后就坐在电视机前吃,还喝了一瓶朗姆酒。热肉酱的时候,我正好看到地方新闻的最后一小段简单提到了埃博尔的案子,没说有什么新的进展,至于科尔卡农的案子则只字未提。我边吃边看约翰·钱塞勒<a href="#zs2" id="zhu2"><sup>[2]</sup></a> 的节目。最后,我终于战胜懒散,勉强站起来把电视关掉,又把东西收拾了一下。之后我放了一张混合爵士乐与古典乐的唱片,然后拿起最近一期的《书藏家》,舒服地坐下来看。那是一本专业杂志,专门刊登他们要出售或是收购的旧书。我懒懒地翻阅广告,如果看到在我店里刚好有的书,就做一下记号。有很多我做了记号的书就放在店里的特价书桌上,如果有人不怕麻烦特地刊登广告要找书,那他一定付得起比我定的四十美分还高的价钱。
“不是因为这个。”
不过先决条件是我也不嫌麻烦,写信给登广告的人,等他们订书,然后打包寄去。这就是做旧书生意的麻烦,你必须留心这么多琐碎的事,追着小钱跑,希望能积少成多。光靠经营巴尼嘉书店我没办法过什么体面的日子,更别说赚大钱了。但是如果我肯花点心血,也许能做出一番事业。我爱旧书店的生意,不过是以我的方式——很明显是一种懒散的方式。偷窃使人堕落,如果你已经习惯了在几个小时内就能弄到一大笔钱,就很难再热衷于从事一些平常的工作——同样的时间,那些工作赚的钱大概只够买张电影票。
“所以那个长舌的金发女人现在就是你的不在场证明?我还在想你昨晚为什么和她约会。”
尽管如此,看看那些广告,在上面做做记号还是很有趣的,即使我不会真的去做这些生意。
“差不多就是这样。至少她告诉自己,她认为我已经不偷了。天知道女人脑子里在想什么。”
九点左右,我打电话给丹妮丝,是杰瑞德接的电话,他告诉我《通天塔-17》果然很精彩,然后叫他妈妈来听电话。我们在电话里聊了一会儿,不知怎么的提到了卡洛琳的名字。我已经忘了到底为什么,丹妮丝说她是“同性恋侏儒,又胖又矮,满身狗臭味”。
“因为她认为你已经洗手不干了。”
“有趣,”我说,“她总是说你的好话。”
“她知道警方怀疑我,我告诉她我和那件谋杀案无关,不过我没说我们在这之前到那里偷了东西。”
之后不久卡洛琳打电话来。“我一直在想你说的话,”她说,“你该不会有什么打算吧?”
“她知道科尔卡农的事吗?”
“我想应该没有。”
“我已经跟她说了。”
“实在不可能。伯尼,还记得那天晚上埃博尔对我们说的话吗?防火梯是在大楼的正面,而且窗户上装了铁窗,大楼的管理员比圣彼得还认真,还有他门上的那些锁——”
“但愿她知道。”
“其中一把锁,警察已经叫锁匠弄开了。”
“丹妮丝也是我前天晚上的不在场证明。”
“那又怎样?你还是进不去。”
“伯尼,那是昨晚的事,我们在埃博尔那儿是前天晚上。”
“我知道。”
“丹妮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