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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转过街角。似乎没有人在盯着这幢有着棕色石墙的雅致公寓。一个女人站在会客厅的角窗前,用一只长嘴浇花壶浇着盆栽。浇花壶是闪亮的铜做的,一盆盆的植物绿油油的,整个场面洋溢着中上阶层居家的静谧。而我站在外面看着这一切,而且被雨水渐渐淋湿,我觉得自己好像是小说中维多利亚时代的街头儿童。
“如果我们知道的话,”亚瑟·布林说,“相信我,我会告诉你的,但我们知道什么呢?”
“你怎么能确定?”
“你们跟她住在同一幢房子里,你们一定知道一些她的事情。”
“后备箱里没有东西。”
布林夫妇对视了一眼,然后几乎同时耸了一下肩。“她不是住在我们正下方,”吉特解释说,“所以即使她举办喧闹的宴会,整晚放音乐什么的我们也不会知道。”
“我真希望你没说这话。”她说。
“就像姆波卡先生。”亚瑟说。
“你电视看得太多了,”我说,“车子被拖后,他们会把它放在哈得孙码头那儿等车主去认领,但不会去检查车里有什么。就算后备箱里有具尸体他们也不会知道。”
“住在3-C的,”吉特说,“他是非洲人,唔,在联合国工作。有人说他是个翻译。”
“如果他们拖了那辆车,”她说,“如果他们从洗衣店的标签得知衣服是谁的,那么他们就会知道你在这里,那——”
“他会打鼓。”亚瑟说。
我把庞帝克留在一个汽车站附近,然后准备离开。卡洛琳说车可能会被拖走,我说就算被拖走也没关系。我从手提箱里拿出了工具和零件,然后把箱子和箱子里的衣服留在那辆庞帝克的后座。
“我们不知道呢,亚瑟。不知道他究竟是在打鼓还是在放打鼓的唱片。”
“它看来还好啊,”她说,“不过它应该会很难洗。”
“没什么不同。”
“他想帮助我,”我说,“不过他是个不折不扣的讨厌鬼。不过那只狗还好,它的名字叫麦克斯,我是说狗的名字。”
“不过我们没跟他讨论过这件事,因为我们想那可能和他的宗教有关,所以我们不想干涉。”
我坐进车里,直接用电线发动引擎。卡洛琳看着整个过程惊讶不已。直到我驶离路边之后她才开口问我,那个人是谁,想干什么。
“还有吉特认为他是食人族,所以不敢跟他讲话。”
他摇摇头,不耐烦地扯着拘绳。“行了,麦克斯,”他说,“有些人就是没办法跟他们讲道理。”
“我没有以为他是食人族,”吉特抗议,“谁说我以为他是食人族来着?”
“再弄一辆车。”我说。